白點黃窗尺蛾又稱長毛圓窗黃尺蛾
尺蛾科_枝尺蛾亞科 白點黃窗尺蛾-雄 苗縣-神龍山莊 2016.3.18
Corymica arnearia
尺蛾科_枝尺蛾亞科 滿月圓窗黃尺蛾-雌 苗縣-神龍山莊 2015.3.28
Corymica pryeri
尺蛾科_枝尺蛾亞科 滿月圓窗黃尺蛾-腹 苗縣-神龍山莊 2015.3.28
尺蛾科_枝尺蛾亞科_窗尺蛾 細紋圓窗黃尺蛾-雌 竹縣-宇老 2018.7.9
本種又稱突緣圓窗黃尺蛾
Corymica spatiosa
尺蛾科_枝尺蛾亞科 褐帶圓窗黃尺蛾 苗縣-神龍山莊 2016.4.23
Corymica deducta
[201601]
尺蛾科 / 枝尺蛾亞科 Ennominae
http://weisun4.pixnet.net/blog/post/31270075
尺蛾科 / 枝尺蛾亞科 / 金星尺蛾屬 (Abraxas)
http://weisun4.pixnet.net/blog/post/31422266
尺蛾科 / 枝尺蛾亞科 / 黑腰尺蛾屬 (Cleora)
http://weisun4.pixnet.net/blog/post/31422167
尺蛾科 / 枝尺蛾亞科 / 窗尺蛾屬 (Corymica)
http://weisun4.pixnet.net/blog/post/31422212
尺蛾科 / 枝尺蛾亞科 / 璃尺蛾屬 (Krananda)
http://weisun4.pixnet.net/blog/post/31422227
尺蛾科 / 枝尺蛾亞科 / 尾尺蛾屬 (Ourapteryx)
http://weisun4.pixnet.net/blog/post/31422272
我們的島 第686集 尋找美麗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hLs1J9eMb8
搶救東海岸淨土 美麗灣事件專題報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QFLdlfgK5k
美麗灣渡假村 撤銷環評許可定讞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601786-%E7%BE%8E%E9%BA%97%E7%81%A3%E6%B8%A1%E5%81%87%E6%9D%91-%E6%92%A4%E9%8A%B7%E7%92%B0%E8%A9%95%E8%A8%B1%E5%8F%AF%E5%AE%9A%E8%AE%9E
准予美麗灣開發案復工 台東縣政府敗訴定讞
http://udn.com/news/story/3/1600716-%E5%87%86%E4%BA%88%E7%BE%8E%E9%BA%97%E7%81%A3%E9%96%8B%E7%99%BC%E6%A1%88%E5%BE%A9%E5%B7%A5-%E5%8F%B0%E6%9D%B1%E7%B8%A3%E6%94%BF%E5%BA%9C%E6%95%97%E8%A8%B4%E5%AE%9A%E8%AE%9E
#1
誰殺了沙灘?
作者:林倖妃、林秀姿 2012-04-17 天下雜誌495期
#2
美麗灣環評撤銷定讞 林淑玲:「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
#3
胡慕情:美麗灣十年墮落紀事
#4
台東美麗灣爭議大事記
#5
爭議11年的台東「美麗灣」:業者不玩了,要向縣府求償12億
#6
監院副院長生變!為何藍綠都反黃健庭? 5星縣長的兩大致命傷
#7
涉餐敍、現金買票 台東1議員4鄉代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國民黨籍縣議員高美珠,及國民黨籍陳振明、吳昇和與無黨籍歐嘉惠、鄭義成四名鄉鎮代表,依違反選罷法予以起訴,同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8
涉嫌賄選 台東縣議員楊秋珍一審當選無效
...國民黨籍台東縣議員楊秋珍去年選舉期間涉嫌賄選...
#9
收工程回扣!台東26現卸任議員貪污將入監
#10
涉詐領助理費58萬 國民黨台東縣議員林威志80萬交保
#11
台東議長議員集體貪汙 42人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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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劉國泰 誰殺了沙灘? 作者:林倖妃、林秀姿 2012-04-17 天下雜誌495期 十年間,跟大安森林公園一樣大的海岸,消失了。 耗費億元也救不回來的海灘,淪陷下沉中的國土,誰扭曲台灣美麗的輪廓? 沙灘不見了! 木頭的指標傾頹,依稀可以辨識出「旗津」二字。 眼前的消波塊,猶如一堵高高築起的城牆,看不到海,也聽不到海濤聲。隔著一條馬路的「臨水宮」,門緊緊關上。 高雄舊名「打狗」的來源、作家七等生,一九八○年代小說《憧憬船》中,最後的淨土——旗津沙洲,瀕臨死亡。 在高雄住了五十多年,蘇振國站在市府設立的導覽圖前,對照現場實景數著,「牽罟區沉了,船錨景觀區不見了,風帆景觀區也消失了。」 距離他上次來,不過才一年。 一個大安森林公園消失 「旗津海岸侵蝕非常嚴重,兩年之內,海岸消失快五十公尺,」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語調很急切。 不過十年,長達三.六公里的海岸線,從海水浴場到海岸公園,幾乎流失掉一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 沿著旗津三路往前走,曾經遊人如織的風車公園,只留下斷垣殘壁。黃色警告牌寫著:因海岸侵蝕,前方道路封閉。 城牆般堆砌的消波塊,是「海岸公園」內唯一的景觀。 李永得嘆口氣,築堤中的高雄港第二港口,阻擋高屏溪的漂沙,「沙被帶走,又補不進來。」光是築離岸潛堤、留住漂沙,就要七億元。 但是,有用嗎? 消失的旗津沙灘不是特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監測全台,發現至少十二處海灘和沙洲,正在嚴重流失,過去三十年,退縮了一百到六五○公尺。 十二座海灘被謀殺 裡頭,包含不少台灣人記憶中知名的海灘。北從頭城海水浴場,南至鄰近鰲鼓溼地的好美寮,黑面琵鷺每年過冬休息的七股沙洲,以及黃金海岸、旗津海岸。 是誰殺了海灘? 台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助理教授林宗儀,用Google Earth沿著台灣愈來愈往內縮短的海岸線(五年內,縮短二十七公里),一公尺、一公尺地對照,指出:保護海岸用的消波塊和水泥堤防,其實是殺手。 「離岸堤做到哪裡,下游就開始侵蝕,」他說。 為了做研究,林宗儀繞著台灣海岸線跑,迄今三十年,已跑上百圈,對大小港口如數家珍。 一九九七年完工,花了七○.九億元,卻從未有遠洋漁船停泊,興達遠洋漁港,便是因錯誤政策,而衍生出更大災難。 完工後的漁港外,突出的堤防,形成突堤效應,影響由南往北的水流,海浪開始往北侵蝕茄萣岸堤。 荒謬的是,為了防止海岸持續崩壞,水利署河川局在離岸不遠處,建了一座座離岸堤,企圖營造淺灘、留住漂沙。 算一算,從高屏溪到二仁溪約六十五公里,就有一八二座各種堤防。 「這只是把原本順著水流往北的沙子,留在這裡,」林宗儀說。 黃金海岸 兩年內消失 堤防暫時保護了高雄沿岸,海浪卻累積更大能量,往北造成更劇烈的破壞。 從南邊來的海浪推進,加上安平漁港的突堤效應,雙邊夾擠,重創台南人的重要記憶「黃金海岸」,南側足足倒退七十一公尺。 比對《天下》三月拍攝的黃金海岸,「鯤喜灣文化園區遊客服務中心」前的照片,及台南市社區大學、自然環境學程講師晁瑞光,兩年前所拍的照片,發現僅僅兩年,沙灘已經不見,前方樓梯也拉起封鎖線。 「超乎想像,退縮的速度比想像中來得快,」晁瑞光不斷記錄黃金海岸。每個月,他定期和志工到二仁溪、鹽水溪和曾文溪出海口的海灘,淨灘、撿垃圾。撿著撿著,卻發現沙灘一個一個,不見了。 台二省道濱海公路上,金沙灣——這個因為黃澄澄的沙粒,猶如閃閃發光的金子,而命名的海灣,是另個案例。 這天,突然吹起的強風,讓東北角的浪愈打愈高。循著GPS上標記的「金沙灣海水浴場」,《天下》記者開車經過龍洞後,卻不見印象中的海水浴場。 放慢車速後,赫然發現小小的牌匾上寫著「金沙灣」,步行五分鐘就繞完的沙岸,完全看不出過去浪漫的足跡。 如今的金沙灣海灘,空有美麗的名字卻留不住沙。 翻開這頁歷史,位於北側的和美漁港擴建築堤後,伸出六十八公尺的堤防,造成突堤效應。強勁的水流將沙、從南往北沖刷到港內,埋了小漁港,也毀了金沙灣。 比對《天下》四月初拍的照片,及攝影師黃基峰兩年前拍攝的金沙灣,清楚看出「傷心海岸」的變遷。 漁港、商港、消波塊和防波堤,營造出的人工堡壘,幾乎完全佔據西部海岸。從新竹縣市、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到嘉義縣,人工海岸線都超過九○%。 但綿延的消波塊,真能保護海岸嗎? 連續三年,堅持用雙腳走過濱海線,台灣海洋環境教育推廣協會秘書長郭兆偉,最不願回憶的地點,莫過於台中和彰化。 他形容,經過台中港時,只能走在很高很高的堤防邊,砂石車在身旁呼嘯而過,「眼裡都是醜陋的東西,真的很痛苦。」 讓蚊子漁港自生自滅 近年來,國內學界開始出現「廢港」的聲浪,他們質疑台灣有必要維持兩百多個漁港嗎? 廢港早已悄悄進行。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拿出資料,二○○五年至今,漁業署公告的漁港,少了十四個(目前有二二五個)。 未來,至少有五十個漁港不再投資維護,「讓它自生自滅,這是最緩和的做法,」他坦承,拆港不但花錢,還可能引發漁民反彈。 台灣西部已被人工海岸填滿,東部也正受到觀光開發的衝擊。最近的例子,就是停工中的台東美麗灣飯店。 站在緊鄰海岸的美麗灣飯店前,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副教授靳菱菱指著前方,大漲潮時,飯店和海岸只剩七、八十公尺,退潮時,也只有一二○公尺遠。 「十年內就可能淹了飯店,到時候,核准開發的台東縣政府,需不需要國賠?」一位不願具名的學者質疑。 消失中的海灘,淪陷中的國土,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看在眼裡。三年前,開始著手調查,建立國土資料,給開發單位、縣市政府參考。科長張碩芳承認,丟消波塊護岸,「看來是抵不過大自然力量。」 該退就退、該拆就拆 左手是自然沙灘、右手是生命財產,能不能兩全其美? 美國已經有愈來愈多的臨海州,採取「堤防倒了就棄守」。「他們相信人力無法抗衡,也有緩衝帶的觀念,」師大地理系助理教授林宗儀說。 認清事實和自然法則,該退就退、該拆就拆,最重要是將「海洋」,放入國土規劃思考,以過去三十年的退縮海岸為依據,劃出緩衝區和撤退帶,並減少開發。 其次,是躺在立法院二十年的「海岸法」,及國家海洋政策都須確立。 五月中,以山景著名的「陸地國」——韓國,將在西南岸的麗水市,舉辦世博會,展現韓國不為人知的「海洋力」。四六九年前,葡萄牙人驚嘆為「福爾摩沙」的海島台灣,如何重新找回我們記憶中的「美麗」? - See more at: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2065#sthash.oMjBEDaa.dpuf
美麗灣環評撤銷定讞 林淑玲:「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 2016年04月01日 媒體小農 本報2016年4月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31日下午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駁回了台東縣政府的上訴,全案已經定讞。此判決為撤銷第二次環評的行政訴訟案結果,也就是說,敗訴的台東縣政府必須撤銷違法環評審查結論。對此,台東縣府的下一步是什麼?縣府表示,仍須進行瞭解,目前未做出任何回應。 「別再頑抗了!」此案律師詹順貴聞訊對台東縣政府喊話,表示應還杉原海岸美麗沙灘的原貌,要拼觀光、拚經濟,應從其他更適當的地方努力。「希望這是最後一個!」長期關注此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亦提出呼籲,期待政府著眼政策,從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觀光政策上做全盤考量,東海岸發展別再重蹈美麗灣覆轍。當地部落青年林淑玲則感謝所有曾聲援過的團體與民眾。 打了近十年,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違法的行政訴訟,終在判決台東縣府敗訴定讞畫下句點。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纏鬥逾十年 美麗灣BOT案環評遭撤銷兩次 杉原灣為東海岸阿美族都蘭、伽路蘭、刺桐部落的傳統領域,喚作「fudafudak」。30年前以「杉原海水浴場」開放營運,成為台東民眾海邊戲水的共同記憶。2004年台東縣政府收回海水浴場後,以BOT方式交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租期50年。 渡假村開發計畫就此展開,但因飯店幾乎蓋在沙灘上,恐衝擊生態與環境,土地私有化也侵害鄰近部落在傳統領域採集的慣習,不斷遭環團與當地居民抗爭。 漫長訴訟在2007年展開,至今幾近十年。2007年環保署到現場查核,確認業者開發違法,要求台東縣府命令業者停工並補作環評,縣府則以通過補作環評回應,因此居民林淑玲等八人提起第一次行政訴訟。歷經2009年環評無效、2010年建照無效判決,東縣府卻仍在2010年8月核發建照、9月核發使用執照。 2012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審查不合法,撤銷東縣府環評許可。然東縣府卻於2012年底再次通過環評,並准許業者復工;2013年林淑玲與數位都蘭部落青年再度提起行政訴訟,提出撤銷違法環評結論的要求。如今全案定讞,台東縣政府敗訴,必須撤銷違法的環評審查結論。 美麗灣案 開啟東海岸開發社會討論 後有多案觀望中 在地居民林淑玲一家、當地學者劉炯錫等與環團長期堅持反對立場,此案於2011、2012年時終獲得社會重視與聲援,東海岸過度開發與觀光政策議題也受到討論。包括藝文界人士組成的「反反反聯盟」,舉辦「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與事件展,吸引上千人前往杉原海灘聲援,在2012年環評前,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600位學者也參與連署。 當地部落青年林淑玲細數,除了詹順貴、許嘉容兩位律師義務協助,尚要感謝台東環盟、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狼煙行動、反反反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Pangcah阿美族守護盟等民間團體,以及所有曾在抗爭過程中陪伴的各界人士。 身著「拆美麗灣」背牌、肩披「拆美麗灣」毛巾的路跑團隊 聲援反美麗灣開發案,曾引起社會各界響應。圖為身著「拆美麗灣」背牌、肩披「拆美麗灣」毛巾的路跑團隊。來源:本報資料照。 而美麗灣開發所引發的爭議,也暫緩了鄰近杉原灣甚至整個東海岸的開發案腳步。「它的名字不是美麗灣,以前也不是,以後也不是」林淑玲如此表示,強調杉原灣就是杉原灣,在陽光下發出黃金光影,不該過度開發改變原貌。 近期,陸續有數個杉原灣周邊開發案重啟環評審查程序,長期關注東海岸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政府能妥善、全面地處理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觀光政策。 外界預估,東縣府可能以重啟環評或花10億元買回渡假村的方式來因應敗訴結果,也可能面臨業者提出國賠訴訟。但面對記者詢問,東縣府表示仍須進行瞭解,尚未做出任何回應。
胡慕情:美麗灣十年墮落紀事 2014/11/04 作者: 胡慕情 今年,是美麗灣渡假村與台東縣政府簽訂BOT滿十年,杉原海岸居民與美麗灣渡假村的爭議糾結,也長達十年。十年,佔美麗灣渡假村預計營運的時間(五十年)五分之一。上個月底,美麗灣渡假村的「二次環評結論」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次判決撤銷。這是環評史上頭一遭,堪稱環評恥辱。招惹腥臭的原因無他,正是美麗灣渡假村與台東縣政府無視行政體制與律法。 2004年,美麗灣渡假村和台東縣政府簽訂長達50年的BOT契約,預計開發6公頃大的國際渡假村,隔年美麗灣卻以免做環評的0.9997公頃進行飯店主體開發。在取得建照、飯店主體即將興建完工後,於2006年提出擴大開發的要求,被環保團體質疑規避環評。環保團體針對一公頃和六公頃的開發分別提出停工和撤銷環評的訴訟,一路勝訴,但美麗灣渡假村從未反省,反在2012年底,以「續審」的方式舉行第二次環評,當天環評,委員組成不符環評法規定,律師許嘉容已對台東縣政府提出警告「此次環評完全不合法」,台東縣政府置若罔聞,甚至妨礙新聞自由、對陳抗民眾動粗,以此做出「有條件通過」的結論。而台東縣政府的墮落不僅於此,這個有條件通過的環評結論,竟然沒有任何結論條件。 從程序到實質都是違法的開發審查,被撤銷是預料之事。讓人訝異的是,縣府與廠商至今對腥臭無感,不僅自認一切合法,廠商與部分地方民代更揚言支持縣府上訴到底。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甚至睜眼說瞎話表示:「環保團體提出的所有意見,都已回覆或是解決;再者,環團要求縣長、副縣長、秘書長不能擔任環評委員,縣府也做到了,甚至外聘的環評委員也比縣府內多,不解環團還有什麼意見。」 縣府氣焰高昂,是挟著「就業機會」與「發展」大旗之故。但地球公民基金執行長會李根政所言甚是:「為什麼幾任縣長都沒有辦法創造出足夠的就業機會?我們要靠一個違法的、搞違建的美麗灣來創造一百多個就業機會?這個政府,簡直無能到底!」 台東縣政府的無能,不只是拖延台東真正的發展可能,執意上訴,並讓醜陋的違章建築繼續矗立沙灘,更可能帶來嚴重環境影響。公共電視上周播映紀錄片「沙土保衛戰」,驚悚地指出,有越來越多的科學家和非政府環保組織預測「到了21世紀末,海灘將是過去的事情了。」 平凡無奇的沙,實際上是僅次於水的重要存在,它提供我們住居所需,也維持海與陸的邊界,但隨著全球建築業蓬勃發展,商人的採沙工程由河到田,由田入海,加以填海造島與全球暖化,沙灘的流失情況更加嚴峻。 美麗灣渡假村在開發後,原本雪白的細沙,逐漸轉變成礫石,面積也逐漸變小,且颱風過後,總可看見大型建築廢棄物裸露。根據這篇報導指出,日本和歌山縣白浜町,原先也和杉原灣一樣得天獨厚,但因鐵路開發帶來大量觀光客,飯店接二連三地在沙灘上興建,最後導致海灘流失,最後縣政府必須每年從澳洲進口白沙填補。 一座美麗灣渡假村,或許還不至於導致完全崩壞的影響,但美麗灣渡假村之所以引起輿論關注,除其藐視行政、司法體制,更關鍵的是,一旦容許業者以這種方式開發,東海岸將會全面淪陷。台東縣政府該做的,不是上訴,而是拆除。若台東縣政府執迷不悔,請放心,全台灣民眾也將依舊強力防堵、反擊,直到美麗灣消失在東海岸的沙灘。
台東美麗灣爭議大事記 最新更新:2019/11/18 10:26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歷經11年波折、4任縣長後,業者如今決定退場,交由仲裁來決定未來方向。(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7年8月11日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11日電)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歷經11年波折、4任縣長,業者決定退場,交由仲裁來決定未來方向。以下是美麗灣渡假村歷年來大事記。 76年5月,台東縣政府規劃卑南鄉加路蘭段346及346-2號之5.9公頃土地,經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興設杉原海水浴場。 89年5月,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委託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營。 93年12月,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50年,簽約時核定的投資計畫0.95公頃 94年10月,取得建照,開始動工,預計95年6月完工營運。 95年4月,美麗灣擴大基地範圍為6公頃,申請變更投資計畫,同年9月業者主動提送環境影響評估。 96年3月,美麗灣1公頃主體建築完工,同時第1次環評決議要求美麗灣停工,並罰款美麗灣渡假村。 96年6月,環保團體前往台東地檢署告發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渡假村涉嫌圖利和涉嫌竊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 96年8月,環團提出「停止開發」訴訟,環保署發文給台東縣政府要求美麗灣渡假村停工。美麗灣股東、娜路彎飯店董事長林炎煌退出美麗灣渡假村並向環保團體表示抗議。 96年8月,台東縣府工業策進會和業者發動台東觀光業者數百人到台東大學向台東環保聯盟召集人劉炯錫教授抗議。 97年1月,台東環盟舉行搶救杉原海灣街頭大遊行,約200位民眾參加。 民國97年1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應命業者停工(1公頃部分)。 97年6月,第5次環評通過 (6公頃部分),台東環盟當場抗議。 97年12月,環盟委託詹順貴律師告發台東縣府環評無效案訴願被環保署駁回,接著向高等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行政訴訟。 98年8月,行政訴訟一審判決環團勝訴,判決「撤銷環評」。 101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定讞,撤銷第5次環評結論。 101年2月,台東縣政府要求美麗灣停工;4月,業者提出繼續環評審查。 101年6月,台東縣政府召開第6次環評審查會,環保團體到場抗議。 101年9月,環團「停止開發」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團勝訴定讞,1公頃部分停止開發。 101年12月22日,召開6公頃部分第7次環評審查會,有條件通過環評,環團提起撤銷第7次環評。 102年7月,高雄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必須先行停工,靜待訴訟結果。 103年10月28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第7次環評結果無效。 105年3月31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東縣政府上訴。 106年11月3日,台東縣長黃健庭指出美麗灣渡假村業者準備提出仲裁,業者也證實律師已著手準備相關資料。 107年8月10日,業者和台東縣政府兩方都證實,日前已提出仲裁,為紛爭的美麗灣尋找最後一條路。(編輯:孫承武)1070811
2018/08/11, 環境 爭議11年的台東「美麗灣」:業者不玩了,要向縣府求償12億 爭議11年的台東「美麗灣」:業者不玩了,要向縣府求償12億Photo Credit: 地球公民基金會 面對12億的求償,台東縣府表示已開始著手組最強的仲裁陣容,將爭取讓損失達到最少。 (2018.8.11 更新) 爭議11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最高行政法院昨(10)日判決撤銷台東縣政府准許業者復工的行政處分定讞後,業者今(11)日表示決定退場,將提仲裁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 美麗灣渡假村位於杉原海邊,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出租海岸地、由美麗灣公司興建並經營渡假村飯店,94年底動工、96年主建築完工;不過環團陸續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等訴訟,美麗灣雖再補做環評,但最高行政法院仍於105年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營運遙遙無期。而從取得證照開始已經過13年的爭議,業者認為已走完所有的行政程序,「是退場的時候了」。 《蘋果日報》報導,業者表示,93年開始有美麗灣的概念時,當時業者與當地部落相處甚洽,可是直到97、98年主建築體大致完成時,反對聲音才在社會上掀起波瀾,「法規和政府的認知有落差,社會又對此議題沒有充分討論,業者照著規定做事,想不到最後卻變得進退兩難」。 《中央社》報導,美麗灣渡假村協理林弘哲表示,「所有的法律途徑都走完了,還是沒辦法營運,只剩下仲裁」,已盤整投資金額已超過新台幣12億元,將準備向台東縣政府求償。 《自由時報》報導,台東副縣長陳金虎則表示,去年底縣府與業者,依合約先進行調解程序,當時就已達成尋求仲裁的決定。業者在一個多月前正式提出仲裁,縣府及業者目前正各自尋求仲裁人的階段,組成仲裁庭後會推出主仲裁人,才會進入仲裁開庭程序,而縣府已聘律師打仲裁,希望爭取到「一毛錢都不賠」的最有利結果。 而台東縣長黃健庭去年11月在台東縣議會縣政報告時,就已透露業者要退出的訊息,台東縣政府極力想辦法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甚至不排除由業者再提環評。 要台東縣用12億買回美麗灣 台東縣長:我們已經夠窮了 (以下新聞原刊於 2017.11.04) 《中國時報》報導,台東縣議會定期會11月3日縣長施政總報告,黃健庭報告美麗灣的現況表示,業者已經表明無意經營、將提仲裁,他擔心未來可能要由縣府買回。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美麗灣渡假村位於杉原海邊,由台東縣BOT招商開發,民國91年動工,96年完工。但反對者認為,業者施工方式和工程廢土傷害海洋生態,附近農地也出現土地炒作情形。該地土地經調查屬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興建前也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精神,諮詢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召開部落會議。 台東縣府當初以「配合開發需要」為由,同意土地分割,先發給業者一張0.9997公頃的開發許可,讓美麗灣渡假村以不足一公頃的理由規避環評,完成了旅館主體、周邊的游泳池、停車場等設施,其餘五公頃土地再由環評委員審查。 因此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等訴訟,業者雖然多次補作環評,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2016年年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美麗灣已停止開發,但東海岸攻防戰卻未曾落幕 美麗灣根本不美麗,而是把土地、環境、世代當祭品的魔咒 《中國時報》報導,黃健庭表示,如果業者在汙水排放做得不符合標準,因此被撤銷環評那是應該的,但業者做到3級薄膜的汙水處理,比要求的還高,已經無汙染排放,但異議分子還要拆掉美麗灣,還提起建照、使用執照無效之訴,但被法院駁回。 《自由時報》報導,黃健庭說,「是台東縣政府叫美麗灣來蓋的啊!對方一定會提出各種事證,說投入了10幾億,要求縣府花錢買回來;台東縣政府當然也會提出各種主張來釐清責任歸屬,所以須透過仲裁來決定。」 黃健庭說,仲裁結果由縣政府花錢買回去的可能性很大,這筆錢該從哪裡來是個大問題,「台東夠窮了,反對的人,或法官當然也不能幫忙出,最後仍要縣府要承擔。」 《聯合報》報導,黃健庭也表示,環評雖被撤銷,但建築體合法,如真由縣府買回,僅可作為非營利使用如辦公室等,縣府規畫可能一部分成為常態辦公室,一部分出租,如國際會議廳等公用收費場所,以彌補縣府財務缺口。 《聯合報》報導,美麗灣協理林弘哲說,興建美麗灣的成本,自有資金占約一半,加上向銀行貸款,連本帶利超過12億元。至於仲裁過程會不會討論到賠償金額的問題,林弘哲說還不確定,但站在公司立場,不管結果怎麼樣,「我們已經很慘了!」公司畢竟有很多股東,為保障權益,一切都只能依法爭取。 《中央社》報導,林宏哲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也指出,無論美麗灣做得多好,如何盡善盡美,還是會有人反對。只要有一、兩人反對,提出訴訟,美麗灣就必須暫停營運,然後進入冗長的法律程序,況且法令不斷的修改,充滿不定因素。 《海岸法》三讀通過:飯店不得圍沙灘、拆除美麗灣渡假村 林宏哲說,美麗灣已很努力了,但破壞環境和侵犯原住民傳統領域的指責太沈重,「或許沒有美麗灣,就不需要浪費太多社會成本在爭議上。」 《中國時報》報導,反對美麗灣開發的環團代表林淑玲表示,美麗灣當初就是惡意開發,完全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環團一直以來都堅持程序正義,縣府連業者正式仲裁都還沒提,就擔心要花錢買回,態度很有問題! 美麗灣大事紀: 民國76年5月,台東縣政府規劃卑南鄉加路蘭段346 及346-2號之5.9公頃土地,經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興設杉原海水浴場。 民國89年5月,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委託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營。 民國93年12月,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50年,簽約時核定的投資計畫0.95公頃。 民國94年10月,取得建照,開始動工,預計年6月完工營運。 民國95年4月,美麗灣擴大基地範圍為6公頃,申請變更投資計畫,同年9月業者主動提送環境影響評估。 民國96年3月,美麗灣1公頃主體建築完工,同時第一次環評決議要求美麗灣停工,並罰款美麗灣渡假村。 民國96年6月,環保團體前往台東地檢署告發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渡假村涉嫌圖利和涉嫌竊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 民國96年8月,環團提出「停止開發」訴訟,環保署發文給台東縣政府要求美麗灣渡假村停工。美麗灣股東、娜路彎大酒店董事長林炎煌退出美麗灣渡假村並向環保團體表示抗議。 民國96年8月,台東縣府工業策進會和業者發動台東觀光業者數百人到台東大學向台東環保聯盟召集人劉炯錫教授抗議。 民國97年1月,台東環盟舉行搶救杉原海灣街頭大遊行,約200名民眾參加。 民國97年1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應命業者停工(1公頃部分)。 民國97年6月,第5次環評通過 (6公頃部分),台東環盟當場抗議。 民國97年12月,環盟委託詹順貴律師告發台東縣府環評無效案訴願被環保署駁回,接著向高等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行政訴訟。 民國98年8月,行政訴訟一審判決環團勝訴,判決「撤銷環評」。 民國101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定讞,撤銷第5次環評結論。 民國101年2月,台東縣政府要求美麗灣停工;4月,業者提出繼續環評審查。 民國101年6月,台東縣政府召開第6次環評審查會,環保團體到場抗議。 民國101年9月,環團「停止開發」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團勝訴定讞,1公頃部分停止開發。 民國101年12月22日,召開6公頃部分第7次環評審查會,有條件通過環評,環團提起撤銷第7次環評。 民國102年7月,高雄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必須先行停工,靜待訴訟結果。 民國103年10月28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第7次環評結果無效。 民國105年3月31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東縣政府上訴。 民國106年11月3日,台東縣長黃健庭指出美麗灣渡假村業者準備提出仲裁,業者也證實律師已著手準備相關資料。 107年8月10日,業者和台東縣政府兩方都證實,日前已提出仲裁,為紛爭的美麗灣尋找最後一條路。
監院副院長生變!為何藍綠都反黃健庭? 5星縣長的兩大致命傷 國民黨籍台東縣前縣長黃健庭爆冷出線,被內定為監察院副院長震撼政壇,昨晚消息傳出後,引爆藍綠政營反彈,原定今天下午3時的監察院第六屆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提名記者會也緊急喊卡。雖然黃健庭在台東縣長任內都被評為5星縣長,但美麗灣爭議風波不斷,這次多數的台東人也認為黃有案在身,此時總統提名黃出任監院副院長,有失公允。 相關新聞:【獨家/人事爭議】監委提名緊急喊卡原因曝光 踩到黨價值紅線+燒到陳其邁補選 台東五星前縣長今傳出將出任監察院副院長,地方看法不一。資料畫面 黃健庭承襲父親政壇聲望,1996年任國代起仕途平順,一路過關斬將,兩度高票當選台東縣長,8年任內,多次被評為五星縣長,地方民眾對他多有好評。黃健庭以「觀光美地、繁榮家園、國際幸福城市」作為縣政治理的願景,翻轉10年前全台各項指標倒數的台東,不斷的開源節流,讓台東從又老又窮的城市,成享譽國際、年年舉辦熱氣球嘉年華的觀光美城。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 然而在出色的政績下,他也承受過不少負面壓力。雖然曾表示過「清譽遠勝過政治生命」,但黃任職立委期間,藥商回扣案讓他開始汙點纏身,而台東美麗灣開發案纏訟10餘年,在其任職縣長期間,民間團體甚至多次北上向監院陳情彈劾黃健庭失職。 但即使多次被監院糾正,他仍執意開發。而如今,台東縣政府恐需出資13億高價,買回美麗灣渡假村,當權者的失策卻要花用台東縣庫人民承擔,引發台東地方不滿反彈。 日前,台東現任縣長饒慶鈴在臉書上表示「美麗灣成為錯誤的代名詞」,黃健庭雖隨後無奈澄清,前後任縣長在臉書上的筆戰,盛傳5星縣長黃健庭看不慣4星半的現任縣長饒慶鈴,才於上月29日閃電請辭台東縣政府首席顧問一職。不料,半月不到,政壇傳出黃健庭獲總統蔡英文提名,出任監院副院長的消息。 現為饒慶鈴秘書、過去長期擔任黃健庭秘書的周良珍,對於前老闆表達祝賀,她表示黃卸任後,勤跑台東基層,但早先已公開宣布不再參選,對其將出任監院副座一事,事先並不知情。 而多次參與台東選舉的立委劉櫂豪認為,蔡英文此舉有意化解中央或地方的藍綠對立,各方評價不一,身為台東人立場,劉櫂豪則表達祝福。 檯面上和氣,但台東人私下在網路或街坊上的聲音,卻是褒貶不一。就連黃健庭住家附近的民眾都表示,黃在台東地方的政治生涯已達頂端,若其仍有野心,應向中央發展。 但也不少反對美麗灣開發案的民眾怒嗆不公,紛紛在網路上發言表示,美麗灣多年爭議未平,黃健庭過去不顧監院糾正執意開發,且有弊案刑期在身,他將是最不尊重監察院的監察院副院長。 繼前兩任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及孫大川,黃健庭有望成為第三位台東出身的監院副院長,不過就長期為藍營大倉的台東,民眾對於綠營為何提名有案在身的藍營前縣長任監察院副院長一職,仍多有質疑。(突發中心古和純/台東報導)
涉餐敍、現金買票 台東1議員4鄉代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台東新科議員高美珠涉嫌透過配偶及樁腳以餐敘方式行賄選民,東檢偵結提起當選無效之效。(記者陳賢義攝) 台東新科議員高美珠涉嫌透過配偶及樁腳以餐敘方式行賄選民,東檢偵結提起當選無效之效。(記者陳賢義攝) 2014/12/31 16:36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5合1選舉雖落幕,台東地方檢偵辦賄選動作持續,今將5名涉嫌餐敘、現金買票及幽靈人口當選人、包括國民黨籍縣議員高美珠,及國民黨籍陳振明、吳昇和與無黨籍歐嘉惠、鄭義成四名鄉鎮代表,依違反選罷法予以起訴,同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由於高美珠是第10選區同額競選當選人,縣選委會表示,一旦法院諭令當選無效確定即改選。 東檢調查,高美珠是透過配偶及樁腳以餐敘方式向選民行賄買票,成功鎮民代表歐嘉惠、陳振明及卑南鄉代吳昇和則經樁腳現金買票;至於大武鄉代鄭義成則透過配偶及直系血親以現金邀同他人以虛偽遷移戶籍方式取得本屆代表投票權,並約定行使投票權支持,足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經檢察官偵辦聲押獲准。 東檢依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條規定,當選人有同法第99條第1項、即賄選情事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區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東檢因而以公益代表人身分擔任原告,向台東地方法院對高等5人提起當選無效。甫宣誓就職,即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美珠低調表示,不知檢方提訴內容,無法予以回應。
涉嫌賄選 台東縣議員楊秋珍一審當選無效 最新更新:2019/05/21 21:55 國民黨籍台東縣議員楊秋珍去年選舉期間涉嫌賄選,落選對手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台東地院日前判處楊秋珍當選無效;楊秋珍說自己沒有賄選,會再提上訴。(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8年5月21日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1日電)台東縣議員楊秋珍去年選舉期間涉嫌賄選,遭落選的對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楊秋珍當選無效,楊秋珍則表示會提上訴。 去年台東縣議員選舉第11選區有5人參選,應選名額2人,楊秋珍以2757票的最高票和第2高票、2230票的高美珠2人當選縣議員。 名列第3而落選的嚴惠美在選委會公告當選名單後,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楊秋珍當選無效之訴。顏惠美表示,楊秋珍去年選舉期間以新台幣2000元向陸姓民眾行賄。 楊秋珍則辯稱,她在拜訪選民時以為陸姓民眾是獨居老人,居於選民服務,交付陸姓民眾2000元,「此為一般選民服務而非賄選」。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秋珍構成現金賄選,因此判處當選無效。楊秋珍表示,自己沒有賄選,會提上訴。(編輯:吳協昌)1080521
2015/03/04, 新聞 收工程回扣!台東26現卸任議員貪污將入監 收工程回扣!台東26現卸任議員貪污將入監Photo Credit: Victor @Flickr CC BY 2.0 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但鄭安定因過世改判公訴不受理,全案定讞。當時涉案的26名議員,僅黃秋、王清堅為現任議員。 纏訟15年台東縣議員詐領社團補助款、工程回扣弊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維持更3審判決定讞,包括26名前、現任議員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刑期分別從1年9個月到11年半,將入監服刑,時任議長吳俊立則無罪定讞。 中央廣播報導,2000年台東縣41名現任、卸任縣議員爆發集體詐領社團補助費和收取小型工程回扣,遭到台東地檢署提起公訴。檢察官依貪污罪起訴,求處重刑,吳俊立等人從一審到更二審,皆判處有罪。 更三審吳俊立改判無罪,檢察官和當事人均上訴最高法院,日前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和被告上訴,26名現任、卸任縣議員判刑定讞,分別判處3年6個月至9年有期徒刑,吳俊立無罪定讞。 更三審判決有罪的包括楊繡穗(原名楊蕙慈)、鄭輝煌、王清堅、王輝賢、郭玉明、陳芳雄、胡新一、林三妹、林正行、高秋德、林昌榮、廖班佳、陳建明、張戍金、陳‧藍姆洛(原名陳安稔)、涂成財、蔡義勇、李振源、謝進福、宋坤龍、周雅雯、陳建台、黃秋、張清忠、林光雄、毛司龍。 自由報導,「終於還我清白。」無罪定讞的吳俊立表示,此案件對其傷害及損失大,不僅被停職,施政理想與抱負無法實現,民眾也對其產生負面觀感,由於無罪事證明確,律師建議提出國賠,而自己會先冷靜一下,再研究如何因應此事。 全案定讞後,現任議員黃秋、王清堅分別為第一、第六選區議員,恐依地方制度法解除議員職權,再依《選罷法》遞補,第一選區將由王飛龍遞補,第六選區原應由陳.藍姆洛遞補,但陳.藍姆洛也有罪確定,應由方賢仁遞補。 黃秋、王清堅對此皆表示,自己與律師皆尚未收到判決書,不願對此發表任何意見。
涉詐領助理費58萬 國民黨台東縣議員林威志80萬交保 新頭殼newtalk | 蕭達多 編譯報導 發布 2020.12.30 | 20:13 國民黨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檢方認定林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法官庭審後,裁定以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圖:翻攝林威志臉書 國民黨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檢方認定林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今(30日)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台東地檢署今偵結起訴,將在押的林威志移審台東地方法院,法官庭審後,裁定以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台東地檢署指出,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58萬5941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經查林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總額每人每月不得超過8萬元,仍以人頭帳戶每月向議會申請每月3至5萬元助理費。 台東地檢署今日向台東地院提起公訴,將在押的林威志移審,台東地院下午3點訊問後,詳閱證據及辯護人意見,認為林威志犯罪嫌疑重大,再酌參偵辦過程林曾否認犯罪及與證人接觸,由於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羈押。 檢方審酌林威志在偵查中已自白犯行,並自動繳交全數不法所得58萬5941元,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將他提起公訴,建請法院量處適刑,並限制住居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不得對本案證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的姻親、家長、家屬之身體或財產進行危害、恐嚇、接觸、跟蹤等行為。
台東議長議員集體貪汙 42人遭判刑(影音) 發布時間:2011-08-02 14:30 更新時間:2021-05-30 04:53 司法界今天傳出重大風紀案。法務部成立的政風特蒐隊跟監花蓮高分院的法官--林德盛,拍到他進入涉嫌貪污案還在審理中的台東縣前議長--吳俊立的別墅;雖然吳俊立極力撇清說他根本沒和法官見過面,但是司法院已經讓林德盛停職接受調查,並且移送監察院彈劾。 吳俊立在八十八年間,擔任台東縣議會議長任內與二十多名縣議員,涉嫌集體侵佔社團補助款貪污案,一審被判刑十六年,目前還在花蓮高分院更二審,現在傳出,承審法官林德盛去年六月間和吳俊立在台東的別墅碰面,而且被法務部政風特蒐隊跟監拍照,但是吳俊立極力澄清,強調他們沒有見過面。 外傳台東縣議員集體貪污案,其他被告已經宣判,只有吳俊立拖了六年更二審還沒有結案 ,這是跟認識承審法官林德盛有關,但吳俊立說四年前他當選台東縣長,因為議長貪污 案馬上被停職,還被檢舉賄選,一審判無罪,結果二審被林德盛判了兩年 ,還在上訴,如果兩人熟識,怎麼還會被他從無罪判有罪。 不過,林德盛在接受調查時承認跟吳俊立碰過面,可是兩人沒有交談,但是司法院認為,這已經違反了法官守則,目前已將他停職進行調查。 這起司法風紀案,雙方各說各話,不過吳俊立懷疑,他從政二十多年,前妻鄺麗貞也才 經歷了縣長、和立委補選的政治風暴,馬上又傳出他跟承審法官碰面的負面消息,他認為是被政敵政治打壓,但事實的真相,司法院強調不會縱放,全案還有待調查釐清。 記者 章明哲 台東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137943
傅崐萁昔砸4.5億蓋日出香榭大道 律師:捐錢丟水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xRTr7yAKQw